2026年03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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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问答专题(四)

原创 劳动知识百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4-04-22 1444

1.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中对集体协商代表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章的规定,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3.集体协商程序是什么?

答: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